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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大学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贯宣工作及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5:08  点击量: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依照《教育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贯宣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23〕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我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常态和非常态防范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贯宣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加强对《规范》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主题班会、黑板报、签名活动等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气氛,积极动员师生主动参与。

        三、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及安排

        (一)责任部门

        设置有实验室的学院及单位

        (二)排查内容

        1.全面自查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立即动员部署,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中的项目,逐项排查。如排查存在安全隐患应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安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列出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深入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全面自查时间:9月6日-9月18日

        2.专项检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情况重点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时间:9月19日-9月29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制度措施和技术手段,提高师生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实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细化工作任务,硬化整治措施,确保查深、查准、查实,整改及时到位。

        强化隐患排查。各单位(部门)要对标《规范》开展好自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严格按照“全覆盖、重实效”工作要求,加强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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