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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职责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9日 11:04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月21日,我校举行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校领导和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吴高飞主持。

        本次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紧扣2017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校党委书记王志强和校长潘成胜作为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别与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附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的党政负责人现场签订了《大连大学党风廉政责任状》。通过签订责任状,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传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签订仪式前,学校纪委书记吴高飞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宣读了考核结果。经过自评、群众民主测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测评等环节,2016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83名中层领导干部全部被评为合格,其中有15人评为优秀。

        学校党委书记王志强发表讲话,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几点要求。王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党负责、对学校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党负责就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做了具体部署,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标本兼治,坚持共产党人的价值观,要坚持文化自信基础上的理想信念,领导干部要做表率,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内监督等重要思想和要求。我们签订责任状就是向党承诺: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学校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王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还要对学校负责,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政治思想理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按照党的高等教育方针和国家培养人才的标准和要求,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对高校的绝对领导,依法支持校长行使法人权利,构建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各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和院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义不容辞地履行“一岗双责”。我校基层党组织把党的建设与学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主动自觉承担党建工作的职责,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学校建设发展的顺利进行。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事关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实力,党组织负责人重视履行党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学校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王书记要求全校每一位领导干部要为自己负责,要珍视党对个人的培养和教育,不辜负党的期望和重托。党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一个人的成长进步也不容易,到了今天这个岗位,党倾注了心血,个人也付出了努力。我们要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辉煌的业绩来报答党的对我们的关心和培养,要在有生之年更加努力地实现人生的价值。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家人,管好自己的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好示范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压实责任。用自己的示范作用,凝聚党员干部群众争创“双一流”的共识,带领全校干部群众为加快实现全国一流教学研究型地方大学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志强书记在会上还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在辽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全校干部群众要按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和学校党委安排,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纪委书记吴高飞最后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把本次会议精神向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传达。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大学创“双一流”目标的实施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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