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申报智能建造专业,申报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市场营销等3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预申报科学教育、区域国别学、基础医学等3个专业。现将申请材料(附件1~4)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于7月20日前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13940839861。
附件:1.智能建造专业设置申请表(含评议专家组意见)
2.第二学士学位口腔医学专业设置申请表(含评议专家组意见)
3.第二学士学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设置申请表(含评议专家组意见)
4.第二学士学位市场营销专业设置申请表(含评议专家组意见)
教务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