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
  •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发布>>学校公告>>正文
    • 学校公告
      2021届毕业生户籍迁出流程
        文章来源: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4:44  点击量:

        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按照现行的大连市户籍政策,大学毕业生所属户籍地不限省内、省外,均可用本人的全日制大学毕业学历到大连任意派出所落户。

        一、迁户要求:

        1.确定就业派遣和户口迁移地址的毕业生,提交报到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书,迁移地址填写报到证地址辖区派出所名称;

        2.毕业迁回原籍的学生(含已签协议有报到证),提交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书,迁移地址填写原籍派出所名称,

        3.升学考研的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书及迁移地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移地址按入学须知落户地址填写)。

        4.户口在校需落户大连的毕业生,在《2021年毕业生户口迁出名单》表报名,无需提供任何手续;如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落户大连需本人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大连任意派出所落户;有大连房产证的毕业生,到房产证所在地辖区派出所落户。

        二、迁移证办理

        由各学院负责填报《2021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名单》表(纸质名单需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675662401@qq.com),并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保卫处(文科实验楼A107室,电话:0411-87402136、内线:82136),由保卫处统一汇总递交湾里派出所进行审核办理迁移证,各学院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日下班前。逾期将不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事项,个人办理按照第一条:迁户要求自行到湾里派出所办理。

        三、迁移证的派发

        请材料收集齐全的学院及时将材料上报保卫处,迁移证返还日期为1-2个工作日,由保卫处统一返还各学院负责人,再由各学院发放给学生。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上报迁移名单中的迁移地址一栏,需学生本人确认并签字。

        2.所有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都需填写保证书,保证户籍迁移地址派出所可落户,签字按手印;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2021年6月2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