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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化”在校园 “交规”在心中《倡议书》
        文章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7:44  点击量: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连市开展“亮化”百日行动,是全力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洁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和自豪感的举措。按照“全市动、全民动、全警动,形成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工作格局”的总体要求,大连大学平安志愿者“安全卫士”服务队向全校师生倡议:

        一、积极参与,突出“亮化”行动主题。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提高全员文明守法意识,对停车乱象、骑行乱象、横穿乱象、争道乱象、陋习乱象、营运乱象、涉酒涉毒涉牌涉证乱象等重点隐患坚决抵制,为“亮化”百日行动提供强大动力。

        二、遵纪守法,养成文明交通行为。骑自行车时不超载搭人,过马路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在道路上进行旱冰、轮滑等体育活动,行路中不戴耳机听音乐、不打手机、不吃零食、不搭肩并行、不逆向行驶。

        三、爱护公物,开展隐患排查行动。自觉爱护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不随意移动、遮挡甚至破坏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自行车要按序停放于指定位置,不要占道停放和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停放。

        四、警示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倡议行人守法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和支持者。校园内所有车辆应按照交通警示标牌低速行驶, 不飚车,不鸣喇叭,不乱停乱放,不占消防通道等。

        五、全员行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订“外卖”减轻校园交通压力,自觉抵制“黑车”进入校园,不驾乘无牌、无证和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车辆。发现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应主动进行劝阻、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尽快向学校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举报。

        生命至上,平安无价!让我们警钟长鸣,心底时刻筑起“安全墙”,齐心协力,共管、共建、共享道路畅通、交通和谐文明的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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