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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委(监察处)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0:00  点击量: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

        2016年 “端午”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校党委就我校“端午”节期间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要在“端午”节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运用有效载体,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的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六大纪律”。

        二、突出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坚持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并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相关规定,把纠正“四风”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起来,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坚持严查快处,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查找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履责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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